您好,欢迎狮克电池(中国)营销总部!
首页 > 新闻动态

发布时间: 阅读:

犯罪嫌疑人俞某在定海区开设了一家电瓶车经营店。2015年4月起,俞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下,将店内以旧换新得到的废旧电瓶收集、贮存在舟山某机械公司厂区东南侧空地处,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。2018年,该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执法人员在该空地查获9.78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和0.24吨电解液包装桶。

  经浙江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检测,该厂区西侧堆放区域和东侧堆放区域土壤中pH值和铅的浓度超过了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》,堆放区域的土壤被酸性物质和铅污染,厂区东南侧水坑和塑料桶内水样均含有有毒重金属铅。

  案发后,环保部门对俞某处以7.3万余元的行政处罚,并将危险废物运至舟山市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处理。今年6月3日,该案件移送定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 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,废旧铅酸蓄电池和电解液包装桶均为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中明确规定的危险废物,俞某非法处理铅酸蓄电池的行为,数量较大,严重污染环境,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,非法排放、倾倒、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“严重污染环境”。

相关推荐

电话:010-57126506 邮箱:legacybattery@yeah.net
© 2019 北京狮克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